林書豪奪冠後,因為更衣室在清理慶祝後的殘局,他就暫時坐在門邊用手機,我當時站在門邊,等他慶祝完出來。其實是要等著問他能不能被採訪。手機在手上也是閒著,我就拍下來這個一瞬間。
這兩天各種言論都有,拿林書豪來比Melo或CP3的大有人在,更多的是認為林書豪在球隊毫無貢獻,爽拿一冠。
雖然書豪自己在接受他好友Ryan Higa 的訪問時,認為他自己拿的理所當然、心安理得。
但其實我要講的不是什麼辯護,兩派立場都有,我無法改變你的看法,但就我一貫的報導立場,我來講個小心得。
這一冠到底有多爽。
林書豪在暴龍拿的是底薪,但事實上他拿的是籃網三年3600萬美金的最後一年,也就是說,老鷹買斷林書豪加上暴龍給的薪水,就差不多是1200萬美金,依然實拿。
1200萬美金是什麼概念?我知道NBA球員是兩週領一次薪水、稅制也依照美加兩國及各州稅制的不同有不同的算法,但我就粗略的算一下。
1200萬美金除以12個月是每個月一百萬美金。
美金換算台幣是31-32之間,就粗略的用30算。
每個月也粗略的用30天來算 。
也就是說,林書豪一天可賺100萬台幣。
這不考慮到稅金以及付給經紀人的抽成。
決賽六場,從5/30打到6/13,前後15天,他光在決賽期間就粗略的賺進了1500萬台幣。
喔對了,這還不包括去Las Vegas玩三天,加慶功遊行又一天,這樣又四百萬了。
一般受大傷的,要滿血回歸通常都要第二季以後才會比較看的出來。在明顯爆發力還沒回歸的這樣一個狀態之下,被暴龍季中挑進去,季賽末期有實質出賽,季後賽雖被棄用,但那是教練不敢用,不是林不能打,這兩個是完全不同的概念。
所以,不會再度受傷,為下季做準備,同時賺進1500萬,然後拿一冠。
我是不知道林書豪爽不爽,至少拿這一冠,我是很替他開心的。